评论:整治违法用地要重视源头防范

评论南方日报2015-06-03 14:29:59

  近日,某市依法对一块土名叫“孖楼前”的违法用地进行整治,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硬底化地面,恢复土地农业用途。

  该地块去年1月由李某承包,约定为农业用途。但从去年3月开始,李某偷梁换柱在该地块进行了土地平整,将地面硬底化用作停车场,并进行非农建设。该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立案查处,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制止,但一直未停止违法建设行为。经上一级耕地破坏程度鉴定领导小组现场勘查作出结论:该地块的耕地已经发生了“不可逆转的破坏”。

  依法强制拆除,当然可以打破承包者的小算盘,甚至让其“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但毕竟不是治本办法。如果在违法用地之初就有刚性制度约束,执法手段硬起来坚决制止,不给其有空子可钻,效果会比强拆好得多,耕地即使有了破坏也不会不可逆转。何况,为了拆除违章建筑、恢复违法用地,不得不投入一定的人财物,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而土地再怎样恢复也难达到原来的耕种水平。

  强拆过程充满不确定因素,如果遇到难缠“钉子户”就更加棘手。不时有这样的新闻见诸报端,如果不是警方参与和及时劝导,发生冲突甚至流血事件,也是避免不了的。如果没有全程录像,事情真相被歪曲后在网上炒作,执法人员可能又一次陷入舆论漩涡,影响执法形象和公信力。

  整治违法用地事前防范强过亡羊补牢。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是最好的源头防范。但由于人员和经费投入有限,反而是分散各处的群众,对违法用地的影响有切身感受,监管也有较高的积极性。他们犹如一个个电子眼,所以应畅通举报渠道,给举报有功者一定奖励,把群众的热情调动起来。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让违法用地者得不偿失可能还要坐牢的观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