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去库存 共赢方能有效

评论人民日报2016-02-17 09:42:39

  在货币补偿的基础上,湖北省宜昌市搭建交易平台,吸引商品房自愿“入伙”,一方面拓宽安置房来源,让棚改户有更多自主选择空间,另一方面还能帮其砍价,让棚改户尽早尽量好地搬入新居,无疑是种值得关注的有益尝试。

  而这种新法子如要健康持续地发挥作用,靠政府一声令下是行不通的,需要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即在市场环境下每一方都作出自愿而理性的决策。换句话说,如果开发商只“割肉”让利,没甜头,或者政府部门为此大包大揽,都难以为继。

  在宜昌的例子里,开发商把商品房卖给棚改户的动力在于加快成本回收,解决工程款等燃眉之急;政府的动力在于,相比重新建安置房,这样的方式效率更高,成本更低,矛盾也更少;而对棚改户的好处比较明显,交房快,价格低,基础设施完备。“去库存”变成了自然而然的客观结果。

  能够形成三方的良性互动,实属不易。也有人提出,政府建好平台后,能否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平台交与市场专业主体来经营,自身只起到监督作用?还有人提出,选择什么区位的房源和如何定价,都容易滋生腐败,如何防范权力寻租?希望这些声音,都能够促使政府部门多想多试,让制度设计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