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你关心的这些事将有答案

热点人民日报2015-08-07 18:13:58

  据悉,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正由全国人大预工委牵头抓紧起草,财政部配合立法。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介绍,草案经过人大审议通过后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果意见较多,将再进行二审和三审。按之前的立法惯例,一般的立法草案审议三次后就可表决通过。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在立法和改革过程中,需处理好房地产税对楼市短期冲击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房地产税与土地增值税等其他税费的关系等。此外,开征时机、如何开征、要不要设“免征额”等都是争议焦点。

  对于房地产税法出台的时间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比较乐观。他判断,写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意味着有可能会在2017年底前获得通过。当然,专家们也表示,立法完成并不一定与开征房地产税同步,这个需要看法律的具体规定。

  房地产税将怎么征?

  早在2014年10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在《求是》杂志撰文表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总的方向是,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对城乡个人住房和工商业房地产统筹考虑税收与收费等因素,合理设置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负,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财政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目前房地产建设环节涉及耕地占用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建筑安装营业税及附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交易环节,卖方销售需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这就有一个问题:现行房地产税费内容繁复,现阶段保有环节几乎没有税收。之前历次调控均以交易环节税收为主,促进住房资源合理配置效果不够明显。除保有环节税收外,现阶段交易环节税收重在调节卖方。在供求关系紧张的市场环境下,卖方承担的税负基本转嫁至买方,增加了中低收入人群和自住等合理需求的购房负担,偏离了调控方向。

  那么,以后的房地产税将怎么征?

  施正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路径的大框架已基本成形,主要是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成为新的房地产税,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也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要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已确定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