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2月1日起,全国再无“学区房”
“买房就能上××小学”“买房子送户口”……从2月1日开始,这些曾经在售楼广告中频繁出现的广告语不能再使用了。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规定中明确,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上名校上户口,售楼广告不能再有这些“承诺”
前段时间热播的电视剧《虎妈猫爸》,剧里赵薇为了女儿能上第一小学,花光所有积蓄,卖了宽敞的住房,搬入破旧的学区房。在现实中,这样的剧情一样在上演。很多家长为了让孩子上一个好点的学校,不惜代价节衣缩食。但是,也有不少家长遭遇“忽悠”,买房之初广告里承诺的名校不见踪影。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规定从2月1日开始,除了不能出现与升学有关的内容,房地产广告中也不能再出现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等承诺。
很多消费者购房看中未来升值潜力,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无疑会令房子升值,所以开发商都喜欢抓住这些作为卖点,广告上也多以此宣传。
有些房地产广告故意模糊夸大实际情况,以达到楼盘热销的效果。“我一般不相信开发商的话,他们都容易把未来蓝图描绘得特别美好。”郑州市民小张说,“我去南三环那边看过房子,当时宣传单绘图描述特别好,但是到实地后发现差距较大。而且他们不肯把宣传的承诺写进合同里。”
新规明确指出,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项目位置示意图、交通比例应恰当
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标示项目位置,也是房地产广告中禁用的内容之一。通俗地说,楼盘广告中经常出现的“距某地仅几分钟”之类含糊不清的描述将被禁止,以避免引起购房人的误解。
郑州市民小王对此深有体会,他去年在和女朋友一起挑选婚房的时候,差点被宣传广告忽悠。“当时我看的是西郊的一套房子,说是40分钟可达二七广场。”小王当时听了很心动,但是后来转念一想还是自己乘坐公交试试,“结果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到,太不靠谱了。”
按理说,开发商标出楼盘地理位置,能让消费者更方便地了解是否满足自己购房的需求。但开发商往往用简单的示意图来标示,比例严重失当。对此,新规中明确,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卖房新规”
助消费者理性买房
新规还规定,房地产广告中提到面积时,应当标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且不能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的内容,也属于禁止之列。
此外,广告中如果提到了价格,应当清楚标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郑州市房地产业内人士分析,就郑州房地产市场来看,广告宣传大多较为简单粗暴,以赤裸裸的价格宣传为主,尤其是刚需型项目。
很多房地产项目为了吸引买房者注意,确实存在虚假承诺、夸大承诺等情况。同时,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欠缺的情况下,如果合同方面不够严谨,后期往往会在交房或者入住后产生纠纷,影响行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对此,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张少春律师认为,《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发布实施为相关监管部门提供了具体的依据,也给广大购房人在维权方面增加了一条行政投诉的途径,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将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