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本地中原网2014-07-10 18:26:01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运营环境和消费环境,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按照《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组织2个检查组对市内五区和航空港区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登封市、新密市、荥阳市、中牟县、上街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房地产管理部门按要求各自成立了检查组,对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从4月25日开始,历时40余天,采取了企业自查自纠,检查组现场查看、调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方法,对全市在售和待售房地产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共计检查了254个项目。现就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检查,主要从销售现场信息公示、住房限购政策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规范签约、房地产广告发布、预售款监管、房地产经营秩序等六个方面进行。

  (一)从检查情况来看,多数开发企业对各级房地产政策规定的执行相对较好,落实比较到位。经营秩序比较规范的企业有:

  河南民泰置业有限公司  民安北郡

  河南煤化建业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贰号城邦

  郑州金水万达投资有限公司  金水万达中心

  河南振兴房地产有限公司  富田·兴和苑

  河南绿地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绿地?滨湖国际城

  河南多元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长江一号

  河南合一置业有限公司  润翔?京莎广场

  郑州牟园置业有限公司  滨河雅居

  河南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星城国际?东苑

  河南财信置业有限公司 财信·圣堤亚纳

  河南鑫苑万卓置业有限公司 鑫苑鑫城

  (二)经营秩序中存在问题

  检查中,也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现场公示内容不全、不规范,广告内容夸大、含有投资回报内容,预售资金未按规定存入资金监管帐户,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等问题,现场对43个项目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违规销售现象仍然存在。

  检查发现,郑州璞丽置业开发的璞丽中心项目、河南大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裕华广场项目、郑州朗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公园道一号项目、河南利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一处庭院项目、郑州市基正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基正盛世新天项目等五个项目在未取得销售手续的情况下,向群众收取意向金或购房款,涉嫌无证销售。

  检查中,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的春江家园、河南中联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橄榄城?五号院、金泰利(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润景时代、郑州昌建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昌建誉峰等四个项目未按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对外销售,涉嫌捂盘惜售。

  2.销售现场公示内容不完整、不统一,有待进一步规范。

  绝大多数开发企业对“五证”、商品住房限购政策,代理销售机构备案证(有委托代理销售项目的)等均能按要求在售楼部公示,但部分企业对于动态楼盘表、建筑节能情况和委托代理协议等资料的公示不完整、不统一,公示地点不明显、不利于购房人查看,尤其是动态楼盘表的公示情况不到位、更新不及时,将动态楼盘表与一房一价表混为一谈,主要原因是部分开发企业对公示内容没有正确理解,对现场公示工作重视不够。

  此项问题在以下企业表现较为突出:河南省兴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兴达锦绣苑项目、郑州九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龙腾西城项目、郑州昌建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昌建誉峰项目、郑州璞丽置业开发的璞丽中心项目、郑州华强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华强城市广场项目、河南中联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橄榄城·伍号院项目等六个项目。

  3.房地产广告内容中仍含有违规词语,发布不够规范。

  检查中,主要对开发企业发布的宣传单页、户外广告、媒体广告进行检查,多数开发企业能按照《郑州市关于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和《郑州市房地产广告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发布广告;但是,检查中发现郑州璞丽置业开发的璞丽中心项目、河南大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裕华广场项目、郑州金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森林阳光项目等21个项目发布的广告中,仍含有用时间表示距离、火爆、高投资回报、绝版、首席、唯一等词语。检查组按照规定要求企业按时整改,多数企业能及时整改,检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但仍有郑州璞丽置业开发的璞丽中心项目、河南大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礼裕华广场项目、郑州金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森林阳光项目未能按时整改。

  4.销售代理机构存在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公示不够规范的情况。

  在检查的项目中发现,河南盛励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深圳泰辰置业顾问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公园道一号项目,目前已对两公司立案调查。

  河南易居房地产咨询公司代理的昌建誉峰项目、深圳泰辰营销代理公司代理的升龙?汇金城项目、河南恒辉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代理的玉兰谷项目和深圳同致行物业顾问公司郑州分公司代理的天宏大厦项目等8个项目销售现场没有公示与开发企业签订的代理销售协议、没有公示代理机构备案证书。目前以上代理机构已按求及时进行了整改。

  5.认购协议不够规范。

  经检查,多数企业能按照《关于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行为的通知》要求,在项目销售现场公示已在我局留存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按照示范文本内容签订合同。有效地维护了交易公平,保护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在检查认购协议书时,发现部分开发企业印制的认购协议中含有较为强势的词语,加重了购房人的责任,对此问题,现场要求企业做了详细说明,并要求更改协议书中的内容,存在此项目问题的企业目前都能及时认真整改。

  6.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落实不够严格。

  检查发现,河南省兴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兴达锦绣园项目、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春江家园项目、金基不动产(郑州)有限公司开发的蓝堡湾项目、河南省仁豪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郑东商业中心项目、河南宏光正商置业有限公司 开发的正商祥钻项目等五个项目,未按规定及时将售房款足额存入监管账户,未按规定按时报送预售款使用计划。

  二、采取措施

  对检查中发现的以上6个方面的问题,检查组进行了分类处理:对于可以现场纠正的,在检查中当即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要求企业现场纠正。不能现场纠正的,检查组分别进行了相应处理:对存在公示不规范、内容不全的项目,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目前,经复查已全部整改到位;对未按规定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涉嫌捂盘惜售的项目,已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经复查现已全部整改到位;针对存在涉嫌无证销售的项目,已移交郑州市房地产监察队进一步调查;对广告发布中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广告用语的项目,已移交郑州市房地产广告管理办公室调查处理。上述问题的查处结果将列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并通过媒体和网络进行通报。

  三、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秩序。

  下一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认真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学习外地先进管理经验,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在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房地产广告发布、房地产销售代理和预售款监管等方面,制订管理规范,明确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