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回购商品房充当保障房
芜湖的主要做法是,以“团购”的价格从开发商手中回购商品房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按试点规定,若回购商品房充当公开配售的保障房实行不完全产权,由政府持有30%产权,被保障人群持有70%产权,若回购商品房充当定向安置房,如棚改中的安置房,实行完全产权,即被安置人员拥有100%的产权。
福州业内开发商透露,实际上去年该市就有几个商品房项目被政府回购作为保障房,价格也差不多低于市价15%,但是量并不大,也没对市场产生太大影响。
杨红旭指出,在多个地方进行试点后,由政府统购商品房作为保障房将在全国范围内铺开来。
操作难题
由政府统购商品房,便自然存在一个资金来源及操作的问题。
首先是棚改的资金。根据部署,2015年全国保障房建设任务为700万套,棚户区改造规模不低于470万套。
世联行(19.85, -0.10, -0.50%)有关人士测算,根据2014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好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的通知》,回购商品房作棚改的安置房总投资的比例可以达到40%(此前这一比例仅为20%);而住建部提出2015年棚户区改造资金将不低于5000亿元,若按40%的货币补偿计算,今年将有近2000 亿元的资金用于回购商品房,形成近100 多万套商品房的需求。
其次财政拨款。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2014年12月底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说,政府出钱,保障住房,但不再只是支持新建住宅,而是要“盘活存量房”。
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可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货币化安置,组织居民自主购买,或者由政府购买安置住房进行安置;与此同时推进国开行的直接贷款与PPP市场化融资手段。
在北京的棚改工作中,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与市住建委等部门合作,探索政府回购模式、市场化运作、发行私募债以及REITs募集等融资模式。
在具体的实施层面上,杨红旭指出,收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房、将商品房转化为安置房,具体运作情况比较复杂,各地存在显著差异。即便未来住建部出台指导意见,各地的操作流程还有一个落实和细化的过程。
比如,政府拿着财政拔款,只能收购什么样的商品房?被选中作为安置房的商品房项目,如何享受税费减免?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项目,哪些项目有资格半路搭车享受国开行支持?如何防范政府官员在挑选商品房项目过程中的权力寻租?等等问题待解。
“虽然操作细节仍会遇到诸多问题,但至少作为缓解三四线库存压力的短期之策,促进这些地区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杨红旭认为。
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政策虽好,但对于巨大的三四线城市库存的消化来说,作用可能并不大。以60平米一套计算,回购100万套也就只有6000万平方米,占6亿平方米库存的10%。而去年中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是12亿平方米。
杨红旭指出,政府统购商品房这一做法不宜作为长期之策,否则又有可能重回福利分房的时代。我国住宅供应体系、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应有独立的发展逻辑与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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