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时评:郑州小区规划为何秘而不宣?

评论大河报2015-08-21 09:17:48

  “同是查看小区规划图,到郑州市规划局城建档案馆查看,只要提供身份证就行,而到郑州市规划局郑东新区规划分局查看,却要4个人签字,没人知道他们什么时间能签完。办同样的事,差别咋那么大?”站在郑州市规划局郑东新区规划分局办公楼下,一筹莫展的市民荣先生颇有怨言,历时数月、奔波5次之后,他依然没有看到自己小区的规划图。

  在郑州市规划局分分钟就可以搞定的事,到了其下属的郑东新区规划分局那里,竟然如此步履维艰,眼前的这一幕令人大惑不解——面对上级部门的规定和做法,下级机构另立门槛、分庭抗礼的底气从何而来?

  按照郑东新区规划分局的要求,查看小区规划不仅需要出示身份证、提供购房合同,还要填写申请表,然后再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主管副局长、局长逐级审批。如此环环相扣的规定看起来似乎很严谨,但却忽视了一个基本前提,市民查看小区规划图有必要如此障碍重重吗?《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而小区规划无疑是一种行政许可,也就是说,其不仅应该公开,而且是“必须公开”。

  无论是依据《行政许可法》还是《规划法》,除了涉及国家秘密、技术和商业秘密等特殊情况外,小区规划都应该无条件对外公开,这恐怕也正是郑州市规划局规定,只要出示身份证就可以查看小区规划的原因所在。同样的法律规定,郑东新区规划分局因何会做出不同理解呢?国家层面持续简政放权的过程中,如此以民为壑,无论对公众利益还是部门形象来说,都势必会造成伤害。

  毋庸讳言,商业小区擅自修改规划的事例不胜枚举,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小区规划“养在深闺人未识”。按照规定,建设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张挂规划许可证件,以便于规划执法人员检查以及周围居民监督。但是,一旦现场施工结束,监督小区规划的难度就大大增加——寄希望于规划监管部门逐一按图比对显然有些勉为其难,看不到原始规划图的小区居民则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当真金白银的利益诱惑遇上绵软无力的规划监督,开发商擅自改变小区规划之事难免层出不穷,乃至于成为商品房买卖纠纷中的一项主要内容。

  作为普通人家最大的一笔支出,市民购买房不仅考量房子本身的质量,而且还要考虑小区配套设施以及周边环境,涉及业主自身利益,小区规划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无条件公开。维护法律权威、保障业主权益,不能仅靠开发商自律和良心发现,相关行政部门亦有必要为之打开方便之门,第一步显然应从摒弃那些以民为壑的部门规定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