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文件支持铁路土地综合开发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按照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要求,实施铁路用地及站场毗邻区域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政策,支持铁路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意见》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一是支持盘活现有铁路用地,推动土地综合开发。在盘活现有铁路用地的过程中,应当科学编制既有铁路站场及周边地区改建规划,给予既有铁路站场综合开发用地政策支持,促进铁路运输企业盘活各类现有土地资源,鼓励提高铁路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是鼓励新建铁路站场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在新建铁路建设项目时,支持新建铁路站场与土地综合开发项目统一联建。要采用市场化方式供应综合开发用地。
三是完善土地综合开发的配套政策。
四是加强土地综合开发的监管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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