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调整我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关于调整我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郑价公〔2015〕40号
各县(市)、上街区价格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我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5〕13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郑州市物价局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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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关于调整我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郑价公〔2015〕40号
各县(市)、上街区价格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我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5〕13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郑州市物价局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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